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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实践中心“工程训练”安全制度
[工程实践中心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16年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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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学生进入厂工程训练中心进行工程训练,必须进行安全教育,未经安全教育者,不得参加工程训练。

2. 在各车间参加工程训练时均不准穿拖鞋、短裤、高跟鞋,戴头巾、围巾。女同学必须戴安全帽,不得穿裙子。

3. 工程训练时,除穿好工作服外,其他规定如下:

机加工(包括钳工占孔):必须戴防护眼镜,不准戴手套。

铸工浇注:穿劳保皮鞋、戴防护眼镜及安全帽、戴手套。

焊工:穿劳保皮鞋、脚罩、戴劳保皮手套。

锻工:穿劳保皮鞋、戴手套、防护眼镜。

4. 现场教学和组织参观时,学生必须服从组织安排,注意听讲,不得随意走动。

5. 未经同意,不准动用、搬动、启动非自用设备及电闸、电门、消防器材等。自用设备亦需指导师傅在场并同意时才能启动操作。

6. 操作时,应集中精力。不准打闹和做与本岗位无关事情。凡运转设备不得跨越,不得接触运转部位。机器转动时,不得上下、左右传递物件,不得用手拉、嘴吹铁屑。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。不准攀登吊车和在吊物运行路线上行走和停留。

7. 搞好文明生产,保持厂区、车间、库房、通道的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。

8. 每天下班前,必须关闭电源,熄灭火种,关好门窗。

9. 学生工程训练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,如有违反上述要求者,要令其检查或暂停实习,情节严重和态度恶劣的,实习成绩不予通过,并报学院给予行政处分。

 

工程实践中心


【编辑:gly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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