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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训练安全及纪律条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8-25浏览次数:0

为使学生顺利完成工程训练任务,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,参加工程训练的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
一、安全要求

1、学生参加工程训练,必须学习安全制度,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必要的安全考核。

2、学生进入工程实践中心必须穿工作服,做好劳动保护工作,工作服必须紧袖,女同学必须戴安全帽,不得散发在前额或两侧,不准穿裙子、吊带、高跟鞋、凉鞋、戴围巾等。男同学不准穿背心、拖鞋上岗,经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工程训练。  

3、工程训练场地的任何机器设备及其他设施,未经允许一律禁止乱动。

4、工程训练时必须按工种要求戴防护用品,机加工(包括钳工钻孔):必须穿戴工作服、帽,不准戴手套; 电焊:必须戴电焊手套和电焊面罩;

5、未经同意,不准动用、扳动、启动非自用设备及其电闸和消防器材。

6、不准在车间内追逐、打闹、喧哗。不得站在行车下,当行车运动时尽量避开。

7、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,不准与别人谈话,不得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操作一台设备

8、现场教学和参观时,必须服从指导老师安排,注意听讲,不得随意走动,不得串岗。

9、学生工程训练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,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。

二、纪律要求

1、请假制度

(1)必须事先请假,事后一律不补假。

(2)请假原则上不超过本工种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,超过本工种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该工种实习成绩不及格。

(3)请假流程,请假20分钟内由该工种指导老师批准,请假20分钟至1小时由该工种指导老师允许,并到工程训练教研室(103室)老师处请假。请假1小时以上必须出具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的正式假条(加盖鲜章)方可有效。

2、工程训练期间出现旷工、找人替岗等违纪现象本次工程训练成绩记为不合格。

3、工程训练期间不得迟到、早退,不得在训练场地内玩手机、阅读书刊、收听广播及一切音响设备,不得在训练场地做与实习无关的事。

4、实习场内不准吸烟,不准睡觉。

违反上述条例规定的及时批评教育。不听从指导或违反规定的,要令其检查或暂停实习;由于违反纪律导致安全事故,工程训练成绩记为不合格;任何一个工种实习成绩不及格则工程训练成绩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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